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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氧乙烯基酯树脂作为3类易燃液体,其海运出口对专业性和合规性要求极高。
上海丹吉士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结合近期实操案例(品名:环氧乙烯基酯树脂,HS CODE:3907300090,UN1866,CLASS 3,包装:216.5L闭口钢桶),
为您梳理完整操作流程。
环氧乙烯基酯树脂属于《危险化学品目录》(2015版)内产品,必须做出口商品检验。申报要素包括:
品名、成分含量(需注明环氧值、乙烯基含量)
用途、包装规格(216.5L闭口钢桶)
闪点(实测值)、联合国编号(UN1866)
工厂需提前向属地海关申报,取得电子底账数据号。报关时系统会自动比对,否则无法放行。
订舱前准备(提前10-14天)
危包证与商检:工厂需提前办理《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》(危包证)及电子底账数据(商检)。我司可协助审核单证有效性。
MSDS与运输条件:提供英文版MSDS(第14部分需明确UN1866、包装类别II/III)。
经我司确认船公司(如MSK、CMA、COSCO等)接受该品名及闪点(通常<23℃)。
危险品订舱
提供完整订舱资料:托书、危包证扫描件、MSDS、货物照片(钢桶+UN标记)。
我司同步向海事局申报货申报,获取“船边直装”或“一级危险品”确认。
车队提箱与工厂装货
使用危险品专用车辆,司机持危运资格证。提箱时检查闭口钢桶的密封圈及UN标记清晰。
工厂装货:每托盘装4桶(216.5L/桶),共20托盘/箱(80桶)。
要求桶与桶之间用隔板固定,托盘底部铺设防静电垫,顶部绑扎加固,拍照留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