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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国际海运危险品法规(IMDG)迎来重大更新。根据最新版规定,以往部分可享受豁免政策的海运木炭类产品,现已全面取消豁免资格。
上海丹吉士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提醒广大出口企业,发运木炭、机制炭、活性炭等4.2类危险品至英国,必须严格遵守危险品运输流程。
从事木炭、活性炭出口贸易的企业注意了!尤其是近期有货物出口的客户,物流合规要求已发生根本性变化。
4.2类货物最大的风险是自燃。装箱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:
包装选择: 优先使用带有通风结构的集装袋(如编织袋带孔)或外纸箱且内部有隔离。严禁使用完全密闭的塑料袋。
箱内环境: 集装箱箱体必须干燥、无油污。建议在箱底铺设防潮垫板。
积载固定: 袋装货物应交错码放,每层之间用胶合板分隔,保证空气微循环。使用充气袋或捆扎带填充空隙,避免运输途中晃动摩擦。
标志标牌: 在集装箱每侧及前后端张贴4.2类危险品标志(红色底色,火焰标识),并显示UN1361编号。
根据最新版《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》,联合国编号UN1361,类别为4.2类(易自燃物质)的货物,包括木炭、机制炭、活性炭等,将不再享有任何普货豁免待遇。
此次新规核心变化:
零豁免: 无论货物重量多少、包装形式如何,均需按危险品申报。
单证强制化: 必须提供正规的《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》(简称“危包证”)。
对于4.2类木炭产品,新规下合规操作并不复杂,关键在于前置办理危包证 + 选择专业危险品货代。
上海丹吉士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可为厂家提供“危包证咨询+危险品订舱+装箱申报”一条龙服务,让您从容应对IMDG新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