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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我司成功操作一批含锂电池车辆的海运出口业务。该批货物搭载SKY PEACE/天安号/615S航次,
从上海港驶往印尼雅加达港,品名为UN3556 CLASS 9危险品。
针对此类特殊货物,我们想纠正一个行业常见误区:UN3556锂电池车辆出口,并不需要办理危包证
随着新能源汽车及电动工程机械出口激增,含锂电池车辆(UN3556)的海运需求大幅上升。
然而,许多代理及货主仍沿用传统危险品操作思维,盲目要求提供“危包证”,导致流程混乱甚至出运受阻。
本次我司承接的货物,包含多台使用锂电池驱动的车辆。根据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规则(IMDG Code),
其正确运输名称为“以锂离子电池为动力的车辆”,类别为第9类杂项危险品,UN编号3556。
为什么UN3556车辆不需要危包证?
危包证(《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》)主要针对装载危险货物的中型散装容器、桶、袋等包装容器。
而车辆本身作为运输载体,其“包装”属性特殊。IMDG规则明确:对于UN3556/UN3557(锂电池车辆/设备),
其驱动电池已牢固安装在车辆结构内,且车辆具备防止意外启动、短路等保护措施。
此时,车辆被视为“整体运输组件”,不要求提供传统意义上的危包证。
确认车辆锂电池型号已通过UN38.3测试。
装箱时:切断电源,包裹电极,轮胎防滑固定。
准备单证:MSDS、UN38.3概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