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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欧洲各国对环境保护和作业人员安全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,对于进口的化学品,
尤其是被归类为UN3077 CLASS 9(第九类危险货物)的环境有害物质,其包装和集装箱的标记、标识要求已提升至“零容忍”级别。
这意味着,任何标识的缺失、破损或张贴位置错误,都可能被视为严重违规。
对于像橡胶防焦剂_CTP(PVI) 这类产品,虽然危险性相对较低,但其含有对环境有害的成分,是海关和港务部门重点核查的对象。
为什么“小标签”会引起“大罚金”?
许多发货人认为,只要大包装(吨袋或集装箱)贴好标识即可,却往往忽略了最小销售包装的合规性。
然而,欧洲目的港的法规执行逻辑是:“最小包装单元必须传递完整的危险性信息”。
操作环节的风险: 在欧洲港口拆箱、搬运过程中,作业人员直接接触的是25kg编织袋。
如果单袋未张贴危标和海污标识,一旦发生泄漏,操作人员无法第一时间获取安全处置信息,这直接违反了欧洲职业健康与安全法规。
法律追溯责任: 目的港查验官员若发现小包装无标识,会认定发货人未尽到合规告知义务,罚金将直接追溯至发货人及货运代理。
集装箱四面张贴:不可或缺的“移动警示牌”
除了小包装,集装箱外部必须确保四面(两侧、前后)均张贴对应的危标与海污标识。这一要求常被忽视,很多客户仅贴箱门两侧。
对于20尺小柜(载货800袋/20托),在码头堆场堆放时,叉车司机可能从任一侧面作业,确保四面可见标识是保障作业安全的基本前提。